太极拳----论势---- 势之义有二。 在于己者为蓄。 在于人者为乘。 拳术以 蓄势为体。 乘势为用。 学者须勉其在己者。然后能求其在人者。 己能蓄势。敌虽无势可乘。己已立于不败之地。 否则敌虽有可乘之势。而己有体无用。亦不足却敌。 蓄势之法。在于镇静。 能镇静则能察敌情。则知所攻守矣。 兵法所谓守如处女。而出如脱兔者也。 ----论力与劲之别----
陷于肩背者谓之力。 能条达于四肢者谓之劲。 拳术之用。不贵于多力。而贵于有劲。 劲不能久有。而能时用不竭。 力虽可持久。而不能达于四肢。不适于应敌。 如农夫负重行赤日中不喘。力大气和也。 然使以手击物。其着物也必轻。 善拳术者。多无负担之力。然当其手者。辄跌寻丈外。此力与劲之别也。 劲之应敌也。如矢之离弦。 其着于身也。如青蜓之点水。一着即止。 学者不明夫力与劲之别。而漫然习之。拳日演而身益陷。 一式未完。已气喘汗出。自谓用尽平生之力。究之着于人者无几。此无他。 不知使力透出肩背而易劲之法也。 其法。在初演时不多用力。手手因势吐出。习之日久。肩背之力自然流通。然后再求工稳。斯过半矣。 ----论用劲之法----
用劲最难。 虽劲大于敌。用而不当为敌用。 用之过早。则劲已出而敌未着。 过迟则敌已入而肘不得伸。劲因不得达。皆授人以隙。匪特攻人不入也。 敌无论以何手来。 吾无论以何手应。均宜及身而紧。一紧即发。 必使敌手不得抽。而吾手已压敌境。 倘沈之过下。或起之过昂。敌人蹈隙最易。缘敌手已交吾手。去吾身祇争一间耳。 孙子曰。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也。细思此待字。可以悟拳术用劲之法。 ----论理法-----
拳术艺也。而理法与焉。 示以当然之谓法。 抉出所以然之谓理。 余上论各手。皆理与法兼言。 然一手祇言一手之理与一手之法耳。其中尚有总理与总法焉。 拳术家所谓五合三催者是也。 五合者。手与眼合。眼与心合。肩与腰合。身与步合。上与下合。 三催者。手催,身催,步催也。 何以有五合也。 如心欲杀敌。眼即注焉。眼光所射。手即至焉。然手非借肩腰之力不足以动敌也,故须身与步合。身与步合矣。犹恐上下之不相连属也。故上与下须合。有此五合。然后可以应敌。 何以有三催也。 拳术为杀人之技。非雍容闲雅之事可比。 稍坐迟延。足自戕生命。 拳术家见多以迟慢致败也。故设此三催之法。 催者。促其进行之谓也。 手催,则人莫测其出没。不知所以守。 身催,则圆转自如。击西而东。击东而西。人不佑所以攻。 步催,则进退如掣电。 其来也不见其来而已来。 其去也不见其去而已去。 荡荡乎如风之行于水上。而云之驰于太空也。乌能拟其端倪哉。 斯理与法平易正直。不事乎高远玄妙。然及其既也。虽大拳术家有不能尽者焉。 [page] ----拆演总论----
无论演习何手。必先平心静气。 细思此手用意与用力之处。及敌人如何攻之手路。 俨然劲敌在前。不如是不足以克之者。 一出手。必如雷动电发。使敌不得尽其守御之。 然于进退左右时。 足须落实。传曰无瑕方可戮人。若步法一乱。敌且蹈瑕而入。 其何克敌之与有兵法曰。 其静如山。 其动如风。与拳术之理正合。 须知临敌之手。此道不可尝试。 非平日下苦工夫。能得心应手者。一旦应敌。不乱即靡矣。 ----论演式----
演式如写真。写真宜肖。演式亦宜肖。 肖者肖其局度之尺寸也。 总演之式。虽大同于拆演。然承转起进退之门自各有法。 如习字然。 虽于横点撇捺各尽其妙。然不知一字穿插布白。而字恶乎工。 善拳术者。 无论演习何式。进退左右虽百次。不得逾原迹之分寸。是其身手步法如何工稳乎。 学者拆演既精。理法亦熟。而不从事于调神运气。以演总式。是犹习字之专习横点撇捺也。不亦病。 昔人观公孙氏舞剑而得书法。独不可求拳法于书法中耶。 ----论独习法----
拳术手法虽多。然无手不可于理想中求得。 学者步法既稳。而前所论之各手又均能领略其要。则千手万手均不难由此中变化出之。何也。 人之一身。虽有上下前后左右六方。而所以应敌者必不出一方面。曾无有攻吾前而又兼击吾后者。攻吾左而又击吾右者。 彼转而攻。吾转而应。兵法所谓奇正变化。能事尽矣。 以上所论之沈托分闭起顿吞吐八法。 即为上下前后左右攻守之要素。 虽未具言其变化。而学以此为入室之敲门砖。又明夫应敌之义。则独习时知所趋向矣。 ----论对习法----
拳斗为非常险事。 即同学对习时亦多险象。然学拳术者又万不可不对习。则非有安全之法不可。 其法在对习者互为攻守。攻者则不守。守者则不攻。 庶其心专一而手得不错乱。 且攻者无被攻之虞。则得专思攻寸者之所不能守。 守者有无出手之暇。亦得专思使攻者不知所以攻。 攻守变化之数。不于此而互得之耶。然此祇可为身手未合变化未娴者言也。 若身手已合。变化亦娴。则此法不足以语之。唯各存毋伤人之心而已。 ----论不可强分门户----
门户之见。起于识寡。而成于量仄。 拳术家以之杀身辱亲而名不称焉者。不知凡几。良用慨叹。余雅不愿闻世之学拳术者有此行也。 夫舍 理法之外无拳术。 攻寸之外无拳斗。 世岂有无理法之拳术。 与无攻守之拳斗哉。同一理法攻守也。乃欲强分门户。不亦大可笑乎。 ----论不可妄言家数----
物之源流湮没而难考者莫拳术若也。 学士大夫以其术不雅驯。恒鄙夷之。故古文无一字及之者。其轶见于他说。不足征也。 其绵绵不绝至今日尚有存者。 半缘于绿林豪客以为行劫之具。 半缘于逃空门者为护法之助。绿林无文章。释氏鲜传记。其源流无可考审矣。 乃见世俗之所谓拳师者。必侈言家数。不佑何所据而云然。但觉可哂耳。 后之学者。幸毋为拳师所误。亦妄言家数也。 ----论功劲----
拳术为搏人之技。 任身手如何活泼。终非劲不足以跌人。 猿狝之于虎豹。非纵跳灵敏之不若也。乃长见噬者。力不足以敌之也。 习拳术者。于身手步法既得之后。必加以功劲。 功劲云者。劲由此种功夫而出之谓也。第其方法太多。今祇择其简而便用者言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