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一句: 你的“才华”在下早有领教,在此不作恭维。 你在没有与我通气的前提下,突然莫名其妙的抛出这篇"作品",我看不妥。 一;提出一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出来,没什么积极的意义,况且当事人也不一定记得,局外人还有多少兴趣来观这些闲事呢? 二;我俩从小是同学这不假,你在初步跟我学了《太极中架》、《八段锦》、《太极十三剑》后要我介绍到师父那里去,但事后脱离师傅多少年?又不肯拜师,硬被我拖去拜师,这也不假。你背着我,去找我的同学,又做了什么?我真不好意思说,真为你深感汗颜! 三;人各有志,随着岁月的增长,你我在性格、脾气上的差异越见明显,为人处事态度也大相径庭,这也是事实。就拿这个帖子来说,该发与不该发?我俩的态度就截然不同。你认为该发才发的,可能认为有“现实意义”。我就认为不该发!这样做既有侵犯隐私之嫌,又有商业恶炒之嫌,我看为人处事还是低调一点,法制社会更应守法安份一点,做人才会成功一点,功法、拳理才有可能多听一点,还是趁早打住为好,好自为之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2-24 18:39:51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