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国·石嘴山国际武术邀请赛规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体育局 石嘴山市太极拳研究会 二、比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07年8月3日---7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三、参赛单位:国内外武术组织、团体及个人 四、竞赛项目: 1、太极拳类: 规定太极拳项目(各式时间5-6分钟):42式、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 传统太极拳项目(各式时间4-5分钟):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赵堡等。 42式太极剑(时间3-4分钟) 传统太极器械(时间不超过4分钟) 集体太极拳项目:每队不少于6人,内容不限,必须配音乐,时间4-5分钟。 2、长拳类: 长拳及刀、枪、剑、棍。同类拳种、器械集中编组。凡每一拳种、器械不足5人时均集中编为其它拳种、器械类。 3、传统类: 各类拳术及器械。同类拳种、器械集中编组。凡每一拳种、器械不足5人时均集中编为其它拳种、器械类。(时间40秒-3分钟) 4、散打类: 男子:级别为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70公斤级、 75公斤级。 女子:级别为56公斤级、60公斤级。 五、参赛办法: 1、可以以单位或个人报名,每队可派领队、教练各一人,参赛队员人数不限。 2、凡队员人数超过20人(包括20人)的,可带一名裁判员参加大会工作,但此裁判员不得参加比赛,并由大会统一领导,大会负责膳食住宿及裁判服装,随队裁判每队只限一名。 3、每名队员限报3项(不含集体项目)。 4、组别: A.甲组为年龄在50岁以上(含50岁) B.乙组为年龄在35—50岁(含50岁) C.丙组为年龄在18---35岁(含18岁) E. 丁组为18岁以下。(此组别只限长拳类) 报名不足五人的组别,并入上一组别。 六、比赛办法: 1、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赛和集体项目赛 2、套路比赛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1991年武术竞赛规则》和《全国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大会的补充规则。 3、散打比赛采用原国家体委审定的《1998年散手竞赛规则》。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每局净打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 4、参加散打比赛运动员必须在16周岁以上,自行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及身体健康证明,报到时一并交组委会。 七、录取及奖励办法: 1、各类比赛设单项奖,男女分别设奖,所有获奖人员颁发证书及奖盘(由大会特别定制以贺兰山岩画为主体,运用贺兰石及陶瓷工艺制成具有纪念意义的奖盘)。 2、参加规定太极拳剑、长拳、散打比赛各级别人数达到10人以上时,录取前八名;9人以下(含9人)减2录取;4人以下(含4人)不录取名次。 3、其它比赛项目设一、二、三等奖。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1、裁判员由大会统一聘请国家一级以上裁判员 2、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队将报名单于2007年 7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到:中国·石嘴山国际武术邀请赛办公室(宁夏石嘴山市体育局,邮编:753000,联系人:夏晓斌,电话:13639569938,传真:0952-2053665,Email:waxxb9700@126.com),深圳报名地址:深圳市和平路艺丰广场C座16D,联系人:杨鹏飞,电话:0755-81173468),逾期不予编排,报名后不得改动,如确需改动,每改动一项收取手续费100元。 (二)各代表队于2007年8月3日到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第二届中国·石嘴山国际武术邀请赛接待部(青山宾馆)报到,组委会在银川飞机场、银川火车站、石嘴山火车站都设有接站人员。 十、经费: 报名费: 国内:100元/人,国外: 50美元/人 参赛费: 国内:30元/人项,国外:10美元/人项 集体项目:200元/队。 3、往返交通、食宿自理,食宿标准自由选择,报名时随报名表一并报来,以便提前安排。 4、食宿标准: A:150元/人天(三星级); B:120元/人天(二星级) 十、乘车路线:各队乘火车、汽车可直接到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乘火车在银川火车站中转的,可直接在火车站对面乘坐银川至大武口客车。组委会将在银川飞机场、银川火车站、石嘴山火车站有专车接站。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二届中国·石嘴山国际武术邀请赛组委会 2007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