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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法院立案受理和有禄名誉权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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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3 20: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2日,温县法院立案受理了倍受社会关注的原告和式太极拳嫡宗传人和有禄诉被告张杰、《武当》杂志社名誉权侵权、赔偿纠纷案件。
                                 
    原告和有禄系和式太极拳嫡宗第六代传人、温县和式太极拳学会会长,其诉称,为宏扬中华武术,发展和传播太极拳,原告编写了《和式太极拳谱》一书,并于2003年6月由人民体育出版社发行。2004年7月1日,被告张杰在被告《武当》杂志社主办的《武当》杂志上发表一篇题为《〈和式太极拳谱〉引起的风波》的文章,该文公开对原告进行了人格贬损和人身攻击,侵害了原告名誉权。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3万元。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楼主| 发表于 2004-9-5 23: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见地,张杰与武党应该为其言行付出代价!
 楼主| 发表于 2004-9-6 14: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不明白,说句公道话就怎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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