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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拳,快失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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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2 01: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贴子最后由mrglad在 2003/10/02 01:46am 第 1 次编辑]

我的师父,马寅德先生,现年54岁。从1966年拜杨式太极拳一代宗师李雅轩先生为师为入室弟子。跟随李宗师十年整,尽得恩师真传。此后,曾经数次于人交手,其中不乏少林拳等外家拳高手,以及所谓“太极拳大师”等徒有虚名之辈,均无一失手。看现今中华大地所谓太极拳之名师名家,我师父痛心疾首。太极拳正在失传,这句话并不为过。群众的眼睛的雪亮的,试问现今那一位所谓的太极拳名师敢真正与人过招???(并不是以国家规则在圈中推手或是人家站着不动等他去打)。高手过招,一招定胜负!今天在贵网站上居然看到一位所谓的太极拳大师与我师公的合成照片!!!可笑啊可笑!!!一怒之下,写了此文!

欢迎太极拳爱好者前来交流,切磋,印证。
地址:四川成都李家沱树蓓街42号2-2-28号。
联系人:马寅德先生(028-83337940,13541284934)
       许嘉(028-88002301)QQ:8932231

发表于 2003-10-2 04: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贴子最后由london在 2003/10/02 04:12am 第 1 次编辑]

ha! ha! ha!

How dare Lin was!

发表于 2003-10-2 22: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见了一家同门了,杨式太极后继有人
发表于 2003-10-3 11: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独门功夫最容易失传,要好好保护啊!哈哈,哈哈.......
发表于 2003-10-3 19: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贴子最后由悟太极在 2003/10/03 07:22pm 第 1 次编辑]

大家都明白,
太极是在失传啊!!!骑马射箭不也在失传吗!这是时代所造就的呀,不是我辈的完全责任吧?!
如果说中国就一个高手,是不是有坐井观天之嫌啊!!!
如真有些功夫,为何不去参加自由搏击比赛去?也好为太极门争光啊!!!!!!!
玩笑之谈不要见怪呀
这方有理了!!
 楼主| 发表于 2003-10-3 23: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意思,由于诸多原因,我师父现在都未出山。不过也不用急,现在我方正在申办“四川寅德太极拳俱乐部”,审批完毕,一些细节问题尚待处理,估计十月份能全部准备完毕。考虑稳妥起见,尚未作任何宣传工作,待开张后再做宣传。本俱乐部网页也在制作之中,到时广撒英雄贴,各路英雄豪杰都可前来挑战,我方会采取透明化的方式,将过招之图片和录像公布于网上,或是媒体。
发表于 2003-10-3 23: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3-10-5 02: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师叔出山, 可喜可贺!

小子这乡有礼了!

发表于 2003-10-5 13: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去你处挑战,你出路费否?
我也练杨氏拳,就是没钱。

 楼主| 发表于 2003-10-5 23: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费好办啊。我方规则如下:(草拟)
双方各出400元,共800元作为奖金,归胜者所有。(或双方协定金额)
竞技方式:推手,或者双方议定的其他竞技方式(如散打,劈剑,粘枪等)
推手规则:1。双手或者单手不脱离对方身体,让对方明显无竞技能力者为胜。
2。攻击眼,下体,后脑,咽喉等人体禁击部位者为负,并承担医疗责任。
3。推手时以拳击,指插攻击对方为负,并承担全部医疗责任。
4。如一方因竞技死亡,残废,对方为负,并承担相应刑事,民事责任。
5。如一放弃权,对方获胜。
6。在不违反规则前提下,如受伤,各自承担医疗费用。

赢了就有钱了哦,路费都可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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