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第六届中华传统武术文化交流大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山东省武术院、菏泽市委台办、菏泽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菏泽市洪拳协会 三、协办单位: 四、 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8年8月10日-12日,在菏泽市演武楼举行。 五、参赛单位 台湾武林同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武术中心、武术协会、各行业体协、各武术之乡、武术组织和个人。 六、竞赛项目 (一)拳术类(流传有序的各拳种流派或在民间群众中广泛流传的传统武术套路) 一类:太极、形意、八卦、八极等; 二类:通臂、劈挂、翻子等; 三类:螳螂、地躺、蛇拳、猴拳、鹰爪等象形拳; 四类:查拳、华拳、炮拳、洪拳、红拳、等拳种; 五类:花拳、佛汉、等其他拳种。 (二)器械类(单、双、软及流传有序的各兵器流派或在民间群众中广泛流传的传统武术兵器套路) 单器械、单枪、大刀、朴刀、长穗剑、反把剑、醉剑、猴棍、太极器械等; 双器械:双刀、双剑、双枪、双匕首、双钩、双戟、双拐等; 软器械:九节鞭、三节棍、刀里加鞭、双鞭、流星锤等。 (三)对练:(男女不能混编,限本组别配对)。 (四)集体项目 每队不少于8人,男女组别不限,拳、器械、拳械混合均可(必须配音乐)。 七、参赛办法和要求 (一)各代表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16人,男、女不限。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拳术、器械、对练任选),可兼报集体项目。 (三)对练项目编组限3人以内,男女不可混编。 (四)同类拳种、器械不足5人时均集中编为其他拳种、器械类项目。 (五)凡是自选长拳、器械类不作为本次比赛内容,竞技套路不予评分。 (六)凡参赛运动员必须向组委会交验第二代正式《身份证》复印件,16岁以下须出具户籍证明,否则不得参赛。 (七)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保险证明,安全责任声明证书,缺少任何一项不得参赛。(大会可代办意外保险每人20元) (八)年龄分组 A组: 12周岁以下; B组:12至17周岁; C组:18至39周岁; D组:40至49周岁; E组;50至59周岁 F组:60周岁以上。 (九)报名人数不足5人的组别并入上一个年龄组。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按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2012版《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本次比赛设个人单项、集体项目比赛。 (三)集体项目必须8人参加,每少1人或多1人均扣0。1分。 (四)比赛套路时间 1.拳术、器械:50秒-2分钟; 2.太极拳2-4分钟,太极器械2-3分钟。 3.对练:50秒-1分30秒; 4.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配音乐、自备CD/MP3) 九、奖励办法 (一)团体奖录取前三名、设一等奖奖现金5000元,二等奖奖现金3000元,三等奖奖现金1000元,颁发证书和奖杯。 (二)A、B、C组、各组分别录取个人全能前三名、设个人一等奖奖金800元,二等奖奖金600元,三等奖奖金400元。 (三)D、E、F组、各组分别录取个人全能前三名、设个人一等奖奖现金1000元,二等奖奖现金800元,三等奖奖现金600元。 (四)单项:各组别、项别、类别分别设一等奖(按参赛实际人数2/10比例录取)、二等奖(按参赛实际人数4/10比例录取)、三等奖(按参赛实际人数的4/10比例录取),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 (五)集体项目:设一、二、三等奖,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一等奖录取30%,二等奖录取30%,三等奖录取40%,颁发奖杯。 (六)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和“大会优秀组织奖”颁发锦旗。 (七)授予段位称号、(只限本省运动员) 1.例授予段前三级称号;70%的比例授予段前二级称号; 2.B组按实际参赛人数的10%的比例授予二段称号;20%的比例授予一段称号;50%的比例授予段前三级称号。 3.C组按实际参赛人数的10%的比例授予三段称号;20%的比例授予二段称号;50%的比例授予一段称号; 4.D组按实际参赛人数的5%的比例授予四段称号;10%的比例授予三段称号;50%的比例授予二段称号; 5.E组按实际参赛人数的5%的比例授予五段称号;10%的比例授予四段称号;20%的比例授予三段称号; 6.F组按实际参赛人数的5%的比例授予六段称号;10%的比例授予五段称号;20%的比例授予四段称号。 注:以上比例均按各组别(男、女合并)实际参赛人数每人两个单项成绩之和的高低顺序排列。凡申请晋升中段位的运动员,本人须具有三段以上的段位,不能跨段晋升高一级段位;凡没有段位的运动员,最高只可晋升武术三段。 十、报名与报到 (一)请各代表队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必须打印),加盖各单位主管部门公章,于2018年7月30日前邮寄山东省菏泽市洪拳协会(康庄路中段89号),报名联系人;盛明明 15098307333,杨品红、13305402955、邮编:274000。同时发送电子邮件(hezehongquan@163.com菏泽洪拳全拼)。报名表寄出后,如需更换运动员或更改参赛项目,需书面报竞委会同意。 (二)各参赛队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于2018年8月9号到菏泽市牡丹路北路19号,水邑大酒店报到(菏泽汽车总站向北100米路西。报到联系人:马令超、手机:18653068999齐建军13853071144、裁判员报到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十一、经费 (一)运动员每人交纳参赛费200元,集体项目每人交纳参赛费50元,汇同报名表寄至山东省菏泽市洪拳协会。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菏泽东城支行。收款人:陈勇;账号:6222081609000367064 不按时交纳参赛费的单位或个人不予编排。 (二)各代表队领队、教练、运动员食宿需大会统一安排的每人每天交食宿费180元,大会负责交通。 (三)各代表队领队、教练、运动员不需要大会安排的食宿自理、交通自理。 十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由山东省武术运动协会选派,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人员由山东省武术运动协会选派。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 勇13953088588 赵效合13355402688 十四、其它 (一)请各代表队领队和教练,于8月9日下午3点按时参加领队、教练员会议。具体地点见报到须知。 (二)请运动员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若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三)各参赛队报到后,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赛资格。 (四)各参赛队报到后,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姓名有异议者,务必于8月9日晚9点之前,由领队或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并注明签字人的联系电话),经编排记录长审查,若提出申请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符合者,予以更改,与原始报名表不符合者,不予更改。 (五)为保证竞赛编排秩序严谨,参赛人员比赛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必须在8月9日晚9点之前,由领队或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后递交大赛竞赛部(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经同意后,每更换一项交100元人民币。 (六)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3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 (七)比赛运动员必须穿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武术鞋。服装和器械自备。 (八)此规程、报名表附后。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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