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正阳)全国太极拳精英赛 竞 赛 规 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8年5月2日至5月5日,在河南省正阳县举行。 二、主办单位 三、承办单位 四、协办单位 五、参加单位 全国各地太极拳组织、武术院校 六、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1.规定项目: 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吴式太极拳、孙式太极拳、武式太极拳、42式太极拳、24式太极拳、42式太极剑、32式太极剑。 2.传统项目: 陈式太极拳(器械)、杨式太极拳(器械)、吴式太极拳(器械)、孙式太极拳(器械)、武式太极拳(器械)、和式太极拳(器械)。 3.其他传统太极拳(器械) (二)对练项目 各式太极拳(器械)对练。 (三)集体项目 1.陈式太极拳(器械)集体项目; 2.杨式太极拳(器械)集体项目; 3.吴式太极拳(器械)集体项目; 4.孙式太极拳(器械)集体项目; 5.武式太极拳(器械)集体项目; 6.和式太极拳(器械)集体项目; 7.其他式太极拳(器械)集体项目。 (四)推手项目 1.男子设7个级别 52公斤级(——52公斤级) 56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 60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 65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 70公斤级(65公斤级—70公斤级) 75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 80公斤级(75公斤级—80公斤级) 80公斤以上级 未设女子级别 七、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1支参赛队:每队报领队、教练、队医各1名、运动员人数不限,报名表须经当地武术管理组织批准盖章。 (二)个人项目:每名运动员限报太极拳术1项、器械1项、可兼报对练项目和集体项目。 (三)对练项目:每队限报2项,每人限报1项次。性别、年龄组别不限。 (四)集体项目:每队限报集体项目1项。人数不得少于6人,少于6人时不予编排。性别、年龄组别不限。 (五)推手项目年龄不分组。不足3人的级别,运动员可升上一级别的比赛。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按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2012版《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42式、陈式、杨式、吴式、孙式、武式太极拳和42式太极剑分别采用原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编印的《太极拳竞赛套路》、《四式太极拳竞赛套路》、1996年编印的《武式太极拳竞赛套路》和1991年编印的《太极剑竞赛套路》。 (三)规定时间 1.太极拳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4分钟,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2.太极器械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3分钟,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3.对练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3分钟,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规定项目未完成套路不予扣分。 5.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须配音乐(自备CD光盘或MP3播放器),音乐中不得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配合音响师播放音乐。 (四)年龄分组 少年组:12岁至17岁(2006年12月31日-2001年1月1日); 青年组:18岁至39岁(2000年12月31日-1979年1月1日); 中年组:40岁至59岁(1978年12月31日-1959年1月1日); 老年组:60岁和60岁以上(1959年1月1日之前出生者)。 (五)推手项目采用新修改的《太极推手竞赛规则》。 九、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个人项目:按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女分别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其他颁发参赛证书。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各组别单项(实际参赛人数15名以上运动员)第一名奖励1000元,第二名500元,第三名300元。 (二)对练项目:按2人和3人对练,徒手与徒手、徒手与器械、器械与器械,及各式太极拳对练项目分别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三)集体项目:录取前6名,不足六个队减一录取,1—3名分别奖励6千元、4千元、2千元,4—6名各奖励1千元。 (四)参赛人数不足6人的单项,男、女各年龄组别按拳术、器械类分别编组录取。 (五)推手项目12(含12人)人以上录取前六名,颁发证书和奖牌,第一名奖励现金1万元,第二名6千元,第三名4千元,第四名3千元,第五名2千元,第六名1千元;8(含8人)人——11人录取前四名,颁发证书和奖牌,分别奖励1万元、5千元、3千元、1千元;4(含4人)人——7人录取前3名,颁发证书和奖牌,分别奖励8千元、5千元、1千元;3人录取第一名,颁发证书和奖牌,奖励6千元。 (六)设“武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另定。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请各参赛队2018年4月10日前务必将报名表和报项表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一份邮寄(以到达邮戳为准)至河南省正阳县大春太极山庄,一份存留本队备份,便于核查。并分别发送电子邮箱: 997789890@qq.com 2.邮寄报名材料时,请将运动员本人1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责任声明书、人身意外保险单及健康证明一并邮寄至组委会。 (二)报到 1.裁判员于5月1日18:00点前到正阳县天龙大酒店报到,报到时请自备深色鞋裤。 2.请各参赛队于5月2日到正阳县天龙大酒店报到。 办 公 室:0396——8819999 联系人:王 凡/电 话:18137500100 竞 赛 组:联系人:祝念学/电话:15103886299 联系人:丁留勇/电话:15978853151 3.请各队于4月10日之前务必将报名表邮寄至组委会,需要安排食宿人员需注明人数。 4.称量体重:推手运动员须在5月2日下午16:00在正阳县天龙大酒店称重、抽签。 5.交通路线 驻马店火车站、高铁站—驻马店汽车站—正阳县汽车站(车站有专车接送) 十一、经费 (一)每人需交会务费300元。 (二)各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需大会介绍安排住宿宾馆的各参赛队和个人需提前与组委会联系预定。 (三)所有费用可与大会办公室王凡联系,通过微信或汇款交清;也可在报到时一并交清。 十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选派,另行通知。 十三、报名联系方式 地 址:河南省正阳县大春太极山庄 邮 编:463600 电 话:0396—8819999 电子邮箱:997789890@qq.com 联 系 人:丁留勇 手机(微信号):15978853151/王 凡 手机(微信号):18137500100 十四、其他 (一)请各参赛队领队和教练,于5月2日晚19:00按时参加组委会和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 (二)运动员须自行办理赛会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予参赛。需委托大会办理的请在报名表中注明。 (三)各参赛队报到后,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赛资格。 (四)各队报到后,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若项目、姓名有异议者,务必于5月2日18:00之前,由本人或领队、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经编排记录长审查,若提出申请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相符者,予以更改,与原始报名表不相符者,不予更改。 (五)参赛运动员比赛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须在5月2日18:00之前,由领队或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后递交大赛竞赛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经同意后,每更换一项交100元人民币。 (六)参赛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3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 (七)参赛运动员无故弃权者,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 (八)参赛运动员须穿着武术服装、武术鞋、服装、器械自备。 (九)各参赛队名称要求在10个字以内,不允许出现中国、中华字样。 (十)大赛规程和规则可通过太极网(www.taiji.net.cn)下载。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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