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武术中心关于印发 《2015年全国武术太极拳公开赛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 为了各参赛单位做好训练和参赛工作,现将《2015年全国武术太极拳公开赛竞赛规程总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体育总局武术中心
2015年全国武术太极拳公开赛竞赛规程总则
一、赛事名称 全国武术太极拳公开赛 二、竞赛地点和时间 (一)全国武术太极拳公开赛—徐州站: 5月16—18日 (二)全国武术太极拳公开赛—呼和浩特站: 7月8—10日 (三)全国武术太极拳公开赛—萧山站: 9月23—25日 (四)全国武术太极拳公开赛—温县站: 10月12—14日 (五)全国武术太极拳公开赛—总决赛: (待定) 三、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1.规定项目: 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吴式太极拳、孙式太极拳、武式太极拳、42式太极拳、24式太极拳、42式太极剑、32式太极剑。 2.传统项目: 陈式太极拳(器械)、杨式太极拳(器械)、吴式太极拳(器械)、孙式太极拳(器械)、武式太极拳(器械)、和式太极拳(器械)、东岳太极拳(器械)及其他传统太极拳(器械) (二)对练项目 各式太极拳(器械)对练 (三)集体项目 1.规定项目太极拳、器械集体项目; 2.传统项目太极拳、器械集体项目。 四、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1-3支参赛队:每队可报领队、教练、队医各1名,运动员人数不限。 (二)个人项目:每名运动员限报拳术1项、器械1项、可兼报对练项目和集体项目。 (三)对练项目:每队限报2项,每人限报1项。性别、年龄组别不限。 (四)集体项目:每队限报1项。人数不得少于6人,少于6人时不予编排。性别、年龄组别不限。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按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2012版《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规定项目中42式、陈式、杨式、吴式、孙式、武式太极拳和42式太极剑分别采用原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编印的《太极拳竞赛套路》、《四式太极拳竞赛套路》、1996年编印的《武式太极拳竞赛套路》和1991年编印的《太极剑竞赛套路》。 (三)项目时间 1.太极拳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4分钟,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2.太极器械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3分钟,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3.对练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3分钟,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规定项目未完成套路不予扣分。 5.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须配音乐(自备CD光盘或MP3播放器),音乐中不得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配合音响师播放音乐。 (四)年龄分组 儿童组:12岁以下(2004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 少年组:12岁至17岁(1998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 青年组:18岁至39岁(1976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 中年组:40岁至59岁(1956年1月1日-1975年12月31日); 老年组:60岁和60岁以上(1956年1月1日之前出生者)。 六、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个人项目:按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女分别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其他颁发参赛证书。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 (二)对练项目:各式太极对练按2人或3人对练,徒手与徒手、徒手与器械、器械与器械项目分别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三)集体项目:各式太极拳集体项目按拳术类、器械类、拳械混编类,分别录取一等奖20%、二等奖40%、三等奖40%,颁发获奖证书。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队伍,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 (四)设“武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发。 七、积分办法 凡参加2015年全国武术太极拳公开赛分站赛事均可获得个人积分,每项目按积分排序,前8名可获参加全国武术太极拳总决赛资格。 (一)2015年积分赛赛事设置: 全国武术太极拳公开赛(徐州站):5月16—18日 全国武术太极拳公开赛(呼和浩特站):7月8—10日 全国武术太极拳公开赛(萧山站):9月23—25日 全国武术太极拳公开赛(温县站):10月12—14日 全国武术太极拳总决赛(地点、时间待定) (二)积分方法: 个人积分= 赛事积分+奖励积分。 1.赛事积分: 获一等奖:积5分; 获二等奖:积3分; 获三等奖:积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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