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3月1日(星期六) 地点:待定 二、主办单位 鹿城区体育局、鹿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鹿城区委老干部局、鹿城区总工会、共青团鹿城区委、鹿城区妇女联合会、鹿城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鹿城区体育总会。 三、协办单位:鹿城区新闻中心 四、承办单位:鹿城区武术协会 五、参加单位: 各街道、藤桥镇、区直各单位、村(居)、武术馆校,辅导站、训练点 六、竞赛项目 (一)集体项目(不分男、女组别): 1、太极类:集体太极拳 、集体太极器械 2、木兰类:集体28式规定木兰拳、集体38式规定木兰扇、集体48式规定木兰剑;自选集体木兰拳、木兰扇、木兰剑 (二)个人单练: 1、太极类(分男、女年龄、年龄组别):42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竞赛套路、陈式太极拳竞赛套路、简化太极拳、42式太极剑、32式太极剑、其他太极拳、其他太极器械 2、木兰类(不分男、女组别): 自选木兰拳、扇、剑 七、太极类个人单练年龄分组: A组:8至17周岁(2006年2月1日—1995年1月31日)。 B组:18周岁至39周岁(1996年2月1日—1975年1月31日)。 C组:40周岁至59周岁(1974年2月1日—1953年1月31日)。 D组:60周岁以上(1954年1月1日之前出生者)。 八、参赛资格: 参赛人员应是在本区工作、学习、居住(暂住)人员,以鹿城籍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暂住证为准。 九、参赛办法 (一)参赛队伍不限,参赛人数不限,每队领队1人,教练员1人。 (二)太极类每名参赛人员限报两项个人单练(拳术、器械各一项)和一项集体。 (三)木兰类每名参赛人员限报两项个人(拳术、器械各一项)和两项集体项目(规定、自选项目拳术、器械各一项)。 (四)报名集体项目参加人数不少于6人。一人只能报名参加一个类别。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2011年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和国家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编的太极拳、木兰拳规定套路。 (二)项目时间: 1、单练太极拳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2、单练太极器械不得超过4分钟。 3、太极拳、剑集体项目不得超过4分钟。 4、木兰拳、扇、剑规定套路时间按规定音乐为准,自选项目的时间不能超过4分30秒。 (三)集体项目要求: 1、集体太极拳(械)可选用太极类的任何拳种。 2、集体自选木兰项目均可采用不同的自选拳、械内容。 3、自选木兰项目要求有创意、有队形、造型的变化,允许有20%其它艺术内容的编入。 (四)配乐要求: 1、太极集体项目必须自配音乐(任何纯音乐)。 2、太极个人项目不可配音乐。 3、木兰拳、扇、剑的规定套路按规定音乐为准,自选项目自配纯音乐。 自配的纯音乐(自备CD光盘),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由裁判长一次总扣0.1分)。 4、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放音乐。 十一、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集体和个人项目分别设一等奖30%;二等奖40%;三等奖30%,分别颁发奖牌或证书。 (二)各组别报名人数在2人(含2人)以下时,按拳术类、器械类男、女分别在同一组内编组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上。 (三)20人(含20人)以上参赛队伍参加团体评比,团体录取前八名,成绩按各队参赛人员拳术、器械前三名累计计算,第一名5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1分换算分数,总分值高者列前,颁发奖杯。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请各参赛队于2014年2月21日前将报名表用A4纸打印传真至鹿城区体育局群体科,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lcqydh@163.com,联系人:朱慧丹,电话(传真):88290611,手机:664021(短号)。 2、个人须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暂住证到所在街道、藤桥镇文体站或村(居)进行报名,以街道、藤桥镇或村(居)组队参赛。 3、参赛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二)报到: 请各参赛人员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暂住证于2014年3月1日(星期六)上午8点半到通知比赛地点报到,并进行现场抽签比赛。 十三、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人员由鹿城区体育事业发展局选派。 十四、其他 (一)参赛人员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若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二)参赛人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3次点名(第三次赛前10分钟)未到按弃权处理。 (三)比赛运动员必须穿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武术鞋、器械自备 (四)各参赛队领队会议于2月27日(周四)14:30分召开,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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